美國就業移民

優先工作者 (EB-1)

吸納國際間在教育科學、體育藝術、與金融商管等領域,具有全球卓越能力的人才

EB-1A:科學、文藝、教育、商業和體育各界的卓越人才 (Extraordinary Ability)
  1. 無需受雇於公司,無需勞工卡
  2. 申請人需提出至少三項下列証明:
  • 曾經獲得國際認可的獎項,如諾貝爾獎、艾美獎等
  • 為國際學術機構之會員,此學術機構認定會員標準為會員需有卓越成就
  • 專業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體刊登您的作品集
  • 為某些學術機構評查他人論文、作品
  • 具備領域內原創科學、學術、藝術、體育或商業的重大貢獻
  • 具備在專業出版物或其他主要媒體發表學術文章
  • 作品集曾在卓越的藝術展覽展出
  • 擔任傑出組織的領導角色
  • 取得該領域高薪或顯著高報酬的薪資
  • 具備表演藝術領域商業成功的經驗
EB-1B:傑出教授和研究員 (Outstanding professors and researchers)
  1. 需由受雇之美國公司提出申請,無需勞工卡,需有三年經驗
  2. 申請人需提出至少二項下列証明:
  • 曾經獲得國際認可的獎項
  • 為國際學術機構之會員,且此學術機構認定會員標準為會員需有卓越成就
  • 曾有他人發表之文章介紹其人之工作
  • 為某些學術機構之評審會員或主要幹部
  • 為某些重要科學研究之主要作者
  • 曾發表文章、論文、作品、書籍
EB-1C:跨國公司主管和經理 (Certain Multinational manager or executive)
  1. 在申請時,三年內需有至少一年以上重要經理人資歷
  2. 無需勞工卡
  3. 美國海外須有母公司,在美國運作子公司須有一年以上營運紀錄

專業人才 (EB-2)

延攬專業領域之合格學術與技術人才

EB-2A:高學歷專門人材 (Advanced Degree)
  1. 需由受雇之美國公司提出申請
  2. 需勞工卡
  3. 碩士學歷,或者是學士學歷加五年工作經驗
EB-2B:科學、文藝、教育、商業和體育各界優秀人材 (Exceptional Ability)
  1. 需由受雇之美國公司提出申請
  2. 需勞工卡
  3. 申請人需提出至少三項下列証明
  • 學術機構頒發的學位或獎項頭銜
  • 能夠證明擁有⾄少10年全職⼯作經驗的信件
  • 專業領域⼯作所需的證書或執照
  • 足以展現卓越能⼒的薪資等書面證明
  • 為國際學術機構之會員,且此學術機構認定會員標準為會員需有卓越成就
  • 在專業領域作出重⼤貢獻和取得重⼤成就,且獲得專業同⾏、政府機構,抑或是商業組織的認可
EB-2 NIW:國家利益豁免 (National Interest Waiver)
  1. 無需受雇於公司
  2. 無需勞工卡
  3. 需證明申請人之特別技能將會使美國獲得利益

專業僱員、技術與非技術勞工 (EB-3)

填補美國特定短缺的勞工市場,旨在招納合格的(非)技術工人的移民渠道

EB-3A:技術勞工 (Skilled Workers)
  1. 需有大學以上學歷
  2. 需勞工卡
EB-3B:專業雇員 (Professionals)
  1. 至少二年以上工作經驗
  2. 需勞工卡
EB-3C:非技術勞工 (Other Workers)
  1. 需勞工卡

特殊移民 (EB-4)

執行美國外交與國防政策,旨在接納特殊領域人員

宗教工作者、退休的國際組織(包含世界銀行與國際貨幣組織等)僱員和其特定的家屬,以及美國政府海外僱員等